3月22日,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院长、博士生导师杨作东教授应邀来我校作了题为《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解析与思考》的学术报告。副校长辛杰出席报告会,各设师范专业学院的院长和分管教学的副院长、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。报告会由辛杰主持。
杨作东教授紧密结合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(暂行)》和参加师范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经验,从认证办法、认证标准、实践经验、实践思考等四个方面,对师范专业认证工作进行了深入的阐释。重点阐述了认证工作的内容、标准、程序以及参加认证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,并强调高校在师范专业认证准备过程中,要突出学生发展导向,强化高校主体责任,加强保障机制建设,按照认证程序与认证标准,扎扎实实做好认证各项工作。
辛杰在讲话中指出,杨作东教授的报告既有理论深度,又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性,对我校师范类专业建设和认证工作具有很强的启发性和指导意义。辛杰对各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,要求各学院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着力推进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。要高度重视,制定方案,做好规划,开展自评自建工作,以达到“以评促建、以评促改、以评促强”的目的。要做好师资队伍、课程设置、实践教学等关键环节的建设,推动专业内涵式发展,着力提升学校师范类专业的核心竞争力、专业影响力和社会贡献力,为师范专业认证做好充分的准备。
(作者:谢文杰 来源:宣传部 编辑:宣传部新闻中心 责编:孙琪)